小子们哪,你们要自守,远避偶像。
约翰一书5:21

我所亲爱的弟兄啊,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。

哥林多前书10:14
拜偶像

圣经中明禁的偶像崇拜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。

神颁布的十诫中,前两诫明确吩咐:“我是耶和华你的神……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。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”(出埃及记20:2‑4)。异教世界中长期充斥着木制的和石刻的偶像,它们被视为神灵的象征。这些物件本无实质意义,但在它们背后却隐藏着邪灵和魔鬼本身。

神要求我们拒绝接触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。“也不要拜偶像……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”(哥林多前书10:7,14)。

偶像崇拜也可以体现在道德、内心层面。耶稣说:“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……你们不能又侍奉神,又侍奉玛门”(马太福音6:24)。“玛门”即“财神”。使徒保罗后来谈到贪图财利的人,明确指出“有贪心的,就与拜偶像的一样”(以弗所书5:5)。我们也可能拜其他形式的偶像:工作,权力,娱乐,抑或是当红的体育或文娱明星。这些偶像都是暂时的,终将消逝。同样,“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”(撒母耳记上15:23):固执己见,独断独行,就是将自己当作了神。

偶像是神与我们之间的阻碍,一切事物,只要占据了我们生命中本该属于神的位置,就成了偶像。我们每个人都当自检:我的生命中有“偶像”吗?